首頁 好會x聊奶油太太|人妻專欄 人生第一次收到傳票

人生第一次收到傳票

by 人妻奶油
不起訴處分書

奶油在今年五月有一天騎機車下班路上,和別人的機車發生擦撞,奶油的機車有些小擦傷,右腳膝蓋有點瘀青,整體來說沒有什麼大礙,但因為對方沒有停下來等警察到場,後續又牽扯出了不少問題,很多情況第一次碰到真的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,爬文爬到很多網友分享的故事然後自己嚇自己XD 上個月到地檢署出庭後收到不起訴通知書,整件事也算是有個結束了,在這裡小小的做個紀錄,如果下次又遇到(?)也大概知道怎麼處理,當然還是希望不要再遇到啦!

目錄

車禍發生經過

接到對方的電話

和解? 調解? 

警察通知作筆錄

地檢署開庭

車禍發生經過

今年五月奶油下班回家路上經過一條沒什麼車子的路,同向也有一台機車往一樣的方向前行(在奶油左前方一點點),快要經過一個公園時,對方的車減速並有點小搖晃,奶油覺得怪怪的所以也跟著減速,但對方在沒有打方向燈的狀況下就直接來一個鬼之右切,完全閃不掉。

擦撞發生之後,兩台機車都沒有倒地,對方也有回頭看,奶油很生氣的對對方說:你怎麼可以這樣直接右轉啊!可是對方就直接騎上公園的人行道騎走了!

奶油一個傻眼,趕快記下對方的車牌然後報警,再打電話給麥茶,然後在等待警察到場的過程一邊跟各群組的朋友抱怨這件事XD

後來警察到場之後,就做了筆錄,問一下車禍發生的過程,有沒有車損、受傷等等的,拍照記錄現場,警察還有問說,對方的車是什麼顏色的,但說真的,發現對方騎走的當下傻眼到腦袋一片空白,只能選擇記最重要的車牌號碼,其他的資訊根本不記得。所以很誠實地跟警察說忘記了(´ー`),換來警察的無言。

做完筆錄後,警察還有問說,有什麼想補充的嗎?奶油說,“有,對方肇事逃逸,我很生氣“,然後這句話也被寫上去筆錄了XD

做完筆錄之後,就去診所驗傷,還有去機車行修車,因為車禍的當下,兩邊車速都很慢,所以也沒什麼事情。只是因為這樣那一天的日文課被迫請假,所以又更生氣了XD(奶油到目前為止唯一請過的一次假欸!)

接到對方的電話

忙完這些事回到家沒多久,就接到對方打來的電話,就講了一些車禍當下是想上廁所所以沒有留下來等等之類的話,然後警察說奶油想對他提告肇事逃逸所以他也要告奶油過失傷害,聽到的當下也是覺得,蛤???到底是怎樣XD 不知道到底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。

其實奶油在現場做筆錄的當下,有跟警察說想要提告肇事逃逸,但警察說,還不知道對方是誰啊怎麼告,再加上麥茶解釋一番打官司多麻煩多麻煩後,就也不了了之,但警察把這件事跟對方說,好像也是有點惹惱對方,於是對方就說要提告過失傷害。整個事情就變得很複雜啊啊啊啊!

後來隔天,可能彼此也冷靜了,再通電話就明顯感覺到對方也是想要和解的,就也開始往和解的方向去談了。對方也說要賠償了奶油去診所驗傷+修車的費用,就擬了一下和解書,跟對方約簽名。

和解? 調解?

這次認真研究才了解和解和調解到底有什麼不同。「和解」是一種雙方互相讓步,停止紛爭的「契約」。契約讓肇事者承擔約定好的賠償責任,受害者則接受契約中的賠償,並承諾放棄之後再對這件事情提起追究責任的權利。「調解」則多了一個第三方單位介入(調解委員),調解一旦成立,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效力。因為沒什麼受傷跟車損,所以後來覺得走和解比較簡單,和解書的話網路上也有一些範本,稍微修改一下其實都大同小異。

不過和解約的地點也要慎選,原本是想說直接約警察局,簽完的和解書的第三份可以直接交給承辦員警,但因為那時候疫情還很嚴重,警察局說目前不開放非洽公的民眾,所以就約了對方工作的地點。當然有找麥茶一起去,畢竟也有可能和解不成或是鬧得不愉快,一定要找人陪同比較安全哦。

警察通知作筆錄

和解後過了一個多禮拜又接到警察的電話,要去警察局做筆錄,其實法律流程這一塊真的還蠻難理解的欸!一般老百姓(好啦可能只有奶油QQ)的認知根本不知道案件現在應該怎麼繼續、進行到哪一步了,所以到了警局奶油才發現,欸?原來奶油是被告?過失傷害?

警察說因為當初對方有在電話裡說要告奶油過失傷害,所以這件事便成立了。原本還以為提告蠻麻煩的,結果原來這樣一句話就可以了欸?!那奶油車禍當天說要告對方肇事逃逸怎麼就不成立了呢?!所以說法律真難懂啊Q_Q 

不過去警察局也只是把車禍過程再跑一遍,警察說,因為對方告了,所以也要反告對方肇事逃逸,這樣比較可以保障自己。警察也說對方這個過失傷害應該告不成,所以到時候奶油也可以再告對方誣告。但耗到現在,真心體會到法律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玩的遊戲,這樣告來告去也沒有任何好處啊!

地檢署開庭

因為疫情,庭期也拖了蠻久,大概兩、三個月後才再收到通知。而且是看到手機有一通未接來電,whoscall顯示是台中地檢署,才想說打電話回去問問(被一群態度差的人轉電話轉來轉去轉到滿肚子火又是另一個故事了-`д´-)

一問之下,書記官是說,原本寄的傳票上面的開庭時間要更改,而且剛好改到奶油的公司要查廠的同一天 (´゚д゚`) 也是很無奈,原本想問說可不可以不出庭,書記官說,要有正當理由,奶油說,那上班算正當理由嗎?書記官說,不算

所以只好請了半天假跑地檢署,完全不知道該做什麼準備,只好拿出面試標準套裝:白襯衫+黑窄裙+黑色跟鞋,超級正式有沒有 (・ω´・ ) 麥茶就隨便穿著T恤和運動短褲,結果到地檢署,發現大家都穿的超隨便啊!奶油和麥茶在地檢署門口要準備進去時,警衛對著麥茶說:你是當事人嗎? 根本把奶油當作律師了484啊啊啊啊( ☉_☉)

因為疫情所以只有當事人可以進去大樓裡面,坐在中庭等了一陣子,進去開庭的時間大概不超過5分鐘吧XD 書記官還說,其實你們雙方互相撤告就根本不用跑這一趟啊!但是一般老百姓不懂你們在說什麼啊哥哥QQ 反正最終就是和平落幕,跟對方也算是和和氣氣的道別了。

收到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,事件也算是落幕了。一件小小小小車禍,不知道為什麼就開了一大堆支線任務,也算是得到不少人生經驗啦。下次(如果不幸還有下次)也比較知道該怎麼跑流程、應對警察和法律程序。深刻的體會到術業有專攻,法律專業的人真的非常非常非常厲害,要讀懂條文,怎麼感覺看原文小說還比較簡單啊啊啊!車禍發生後到事件落幕前,心情也蠻煩的,再加上不知道怎麼處理,只好上網看看別人分享的案例故事,但有時候越看又會覺得自己是不是處理得不好,或是一直覺得很不踏實XD 在這邊分享了奶油自己的小小小案例,紀錄一下事情經過,也說不定可以幫助到迷惘的人(•ㅂ•)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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